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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决定任命刘大威为大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发布日期:2024-04-26   来源:区委宣传部

4月24日,大东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牟丽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艳红主持会议。

会议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大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法律素养,强化人大代表依法监督能力。

会议审议通过,大东区政府副区长关浩代表区政府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牟丽博指出,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安全监管合力,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各方安全意识。

会议审议通过,大东区政府副区长朴昌龙代表区政府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牟丽博强调,区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还需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增强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刘影等同志辞去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大东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变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林祥同志辞去大东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刘大威为大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同时进行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区政府副区长关浩、副区长朴昌龙,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陈宇静,区法院院长戴兵,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壮,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应急局负责人;人大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文字:唐墨

编辑:任俊铭

编审:杨运红

责任编辑:周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