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东区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大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依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大东区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把握“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承载区、重要的汽车产业生态区、文商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定位,以“争创国家先进制造示范区、在全国工业百强区中晋位升级”为奋斗目标,参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沈政办发〔2022〕29号),结合我区实际,聚焦产业升级、坚持创新驱动、强化要素保障,制定出《大东区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二、主要内容

《大东区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涵盖工业、服务业、文化产业、数字经济等多个领域,共有18条政策内容,分别为:支持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落地、提升头部企业配套率、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支持科研院所及企业使用本地算力服务、鼓励开展智能网联示范应用和商业运营、鼓励试点单位率先实现碳达峰、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科技载体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持新注册或新迁入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挂牌上市、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赋予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支持特色文化旅游街区建设、鼓励文化产业发展、鼓励自主创新创业、对区域总部和“分转子”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快速发展。

三、主要意义

通过《大东区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扶持市场主体,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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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大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张伊濛

联系电话:88506061


文件链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东区促进高质量...